《易经》第三十二卦 恒 雷风恒 震上巽下 Ds$y\#e|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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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:亨,无咎,利贞,利有攸往。 lhaV.N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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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恒,久也。 刚上而柔下,雷风相与,巽而动,刚柔皆应,恒。 恒亨无咎,利贞; 久於其道也,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 利有攸往,终则有始也。日月得天,而能久照,四时变化,而能久成,圣人久於其道,而天下化成;观其所恒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! hU{ $=kb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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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雷风,恒;君子以立不易方。 U h/W(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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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浚恒,贞凶,无攸利。 F`n%oG-,'!
象曰:浚恒之凶,始求深也。 1?pXg6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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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:悔亡。 M>l@eg0J
象曰: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 <WE`d R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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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,贞吝。 mR<7e#%f^
象曰:不恒其德,无所容也。 .lS~^.T@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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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:田无禽。 2Qo NpNf)U
象曰: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 3BjdVU*@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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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:恒其德,贞,妇人吉,夫子凶。 0(".h3
象曰:妇人贞吉,从一而终也。 夫子制义,从妇凶也。 w Ilo+t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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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:振恒,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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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振恒在上,大无功也。 #'D3R<>3^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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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卦终 *;O_2-NW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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